滁州法律服务网
29.nj18.com
025-84110110
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滁州法院
滁州仲裁
滁州看守所
联系方法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首页
>>
滁州
滁州市 天长 明光 凤阳 全椒 来安 定远 琅琊区 南谯区
律师团队
>>
滁州诉讼指南律师
滁州诉讼指南律师
滁州诉讼指南律师
滁州诉讼指南律师
业务范围
>>
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服务领域
>>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刑事辩护
房产买卖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违约
公司法务
知识产权
投资融资
擅长领域
>>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刘武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
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确权诉讼诉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确权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诉讼。它具有确认
·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
涉外民商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涉外民商事案件:一是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即本国法院对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条约及国内法;二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涉外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依据是国内法对本国法院在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划定,指的是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
·
计算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将“侵权行为地”作为确定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的联结点,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1)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又称侵权行为发
·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
·
起诉后,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
互联网证据保全
为保证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电子数据的特点,在起诉前最好的取证方法是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同时要注意的是,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应特
·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
·
报告财产令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
·
民事诉讼中的限制出境的条件和申请
限制出境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为保证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将来有效裁判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得离境的一种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已入境的外国人或华侨、港澳同胞,以及需要
·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被告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在工商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对被告投资于其他人的股权、
·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
·
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在当事人申请的条件下,这几类案件才不公开审理,若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此
·
何时需要聘请律师?
以下两种情况中一般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是在进行较为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如个人买卖房产,订立遗嘱,与他人合伙投资等等,再如公司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外签署商务合同,进行商务谈判,商务合同履行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
·
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标准(见附件)统一予以印发,自2
·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释明的最
·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 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难点《关于适用〈中华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受理范围: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案件。
·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
·
诉讼中通过那些渠道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关键。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债权
·
诉讼中的案外人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执行的依据和范围,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包括财产保全裁定,审判庭承办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就是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
·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
·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么法院很难送达相关材料,只能公告送达,然后很可能缺席判决,这样的话大多情况下不会第一次就判
·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1
·
律师:早上好;我这边有个问题要向您咨询:我2004拿我家里的
律师:早上好;我这边有个问题要向您咨询:我2004拿我家里的户口本去明证局做婚姻登记,当时发现我的年龄还未达到结婚年龄。当时就换用我姐的名字登记了。现在我愿意全程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此事,还我姐一个单身的身份。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
哺乳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我妻子去12月生小孩,今6月份产假结束后,公司以没有岗位为由要解除劳动关系,本来她们合同是一一签,但去由于在产假期间,就没办续签手续。现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要她写是主动离职的,我们不同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但社保局的人认为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和下一步该怎么办!谢谢!
·
老板开几个公司是否算录用未解除原公司合同的员工?
老板开几个公司是否算录用未解除原公司合同的员工?一、老板是否自然地属于被自行创办的公司的录用员工?若是,老板开了几个公司,是否算录用未解除原公司合同的员工二、老板以别人的名义做为其它公司的法人(实际是自己操纵),但自己的确在这公司领工资,该公司是否也算录用未解除原公司合同的员工?三、公司高管在外兼做培训课程老师,与他签订培训课程合同的单位是否算录用未解除原公
·
如果租赁费没交完跟我赔偿有关系吗?
我个人有意外保险,这于车祸对方的保险有关吗为什么都要出医院原件会理赔分割单,还有说那边赔够意外保险就不赔了,还有个问题:对方车是租赁公司的,如果租赁费没交完跟我赔偿有关系吗?
·
关于下水问题,我家更换下水管
我家更换下水管,因我家下水管在楼下住户,他家施工不便,须拆下热水器后方可施工,那拆卸热水器的钱应由谁出(我家,他家,房管站)?
·
请问伪造公司印章诈骗被捕,归还金钱,可以撤诉吗san
请问伪造公司印章诈骗被捕,归还金钱,可以撤诉吗divclass="w990mamt20
·
没用*呗,为什么短信通知还款
没用*呗,为什么短信通知还款
·
看守所犯人多久见家长
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的犯人多久见家长
·
陆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事找一下律师问问,就是土地问题的,我的旧
陆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事找一下律师问问,就是土地问题的,我的旧房子已经住了六十多年了,我又有土地证,但是邻居那家说我那块地六十年以前的是她,现在她要抢我那块地要回去,应该怎样处理啊
·
交通事故是咋收费的
交通事故是咋收费的
·
买的平安保险3年了,意外摔伤,鉴定等级,到理赔了,公司叫我追
买的平安保险3年了,意外摔伤,鉴定等级,到理赔了,公司叫我追加保费,把以前3年补齐才给理赔,还把健享人生和意外医疗都给取消了,不同意就让退保,不给理赔
·
手被绞伤理赔,我在工厂操作机床时
我在工厂操作机床时,不慎将手卷入电钻里,造成手被绞伤,老板带我去医院拍了片,骨头没事,就简单包扎一下。不知还有其他赔偿吗……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9.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